文化局即將推出“二零一六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每張獲補助的歌曲專輯可獲最高為澳門幣二十一萬元補助金額,計劃補助名額上限為八名,申請日期為一月五日至三月四日。 “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自二零一四年起推出,是“文化創意產業系列補助計劃”的其中一項子計劃。計劃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樂創、製作人才,推動本地音樂行業發展,透過對原創歌曲專輯製作及宣傳工作的支持,鼓勵音樂人製作及發表更多優秀作品,為開拓市場作好準備。 是次補助計劃之申請者必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年滿十八歲;須以個人、與他人組成聯合製作人或組成團體之名義擔任計劃的專輯製作人,並作為補助計劃最高負責人及專輯之歌曲監製,此外,申請者須具備指定數量、已公開發佈的歌曲製作經驗,或曾擔任專輯製作人。申請是次補助計劃的專輯可以為個人專輯、歌唱組合專輯或樂隊專輯。評審團將循申請計劃之預算合理性、專輯製作計劃及行銷計劃之完善程度、作品與專輯形象及市場定位的配合度、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六項準則,甄選出最多八名獲選者。補助範圍包括獲補助專輯的歌曲製作、封套設計、宣傳推廣及實體專輯印製費用,獲補助專輯完成後必須於最少兩個商業數位音樂平台作數位發行。 上述計劃之詳情、申請規定及表格自一月五日起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或澳門文創網(www.macaucci.com)瀏覽並下載。申請者可於申請規定的指定收件時間內,將申請文件遞交至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南灣大馬路五百六十七號大西洋銀行大廈十二樓A至D座),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與劉小姐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