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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預案應對樓宇管理真空


《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已於今年1月1日生效,特區政府多個部門,包括房屋局、環境保護局、民政總署、海事及水務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連同自來水公司及清潔專營公司,已有一套應對措施,避免大廈出現管理真空的情況,而各住戶亦應該齊心協力,處理大廈管理問題。 房屋局呼籲管理公司儘快製作2016年管理預算的帳目和管理方式,並交由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議決。若預算議決不獲通過,業主應該考慮修改後再重新議決,或招標另聘新管理公司,又或自行管理。同時,局方透過“樓宇管理資助計劃”為依法召開業主大會的業主提供資助。 當有管理公司撤離樓宇,即使該樓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住戶亦可臨時招標聘請新管理公司或成立管理委員會安排自管。期間,房屋局會盡力輔助業主召開大會、成立管理委員會及協調爭議。局方會協助業主、管理委員會與原管理公司商討臨時管理安排,務求透過全體業主共同努力,維持自身大廈的正常管理。 若樓宇管理出現真空時,住戶應齊心合力處理家居垃圾和公共地方的水、電問題。環境保護局與民政總署會在出現問題的大廈周邊公共地方放置臨時垃圾桶,讓居民自行將生活垃圾棄置在該些垃圾桶內,清潔專營有限公司會加派垃圾車到現場清運垃圾,並進行清洗工作。如果大廈拖欠公共地方水費,自來水公司會將有關水費攤分給各用戶,預計屆時每戶每兩個月一期的水費平均分攤的金額為個位數。至於大廈公共設施的電費,每戶應共同協作確保按時繳交,避免出現連續欠費兩個月的情況,使得大廈的公共設施能正常運作。 此外,物業管理真空時亦可能產生另一些問題,罪案、火警、升降機故障等情況都值得關注,執法部門會與澳門物業管理商會保持聯繫,若有管理公司退場便會通報司警大廈罪案預防小組、治安警方局及消防局,相關部門會加派警員在該大廈及附近區域巡邏,以及加強大廈的防火巡查等,以確保大廈及住戶安全。 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於2015年7月3日在立法會通過,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立法目的是為較低收入的僱員提供工資保障,使他們在工作後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從而改善其生活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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