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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統考(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明(29)日起接受報考


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 (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職程)將於明(29)日起接受報考。 兩個開考通告均於今(28)日出版的《澳門特區公報》刊登,報考日期自公佈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為期20日(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7日)。 兩個開考首階段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由行政公職局負責,分別填補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163個職缺及第一職階勤雜人員23個職缺、以及未來2年同一部門的上述兩個職程職缺。投考人在綜合能力評估程序中取得合格後,可進入第二階段由各相應部門負責的職務能力評估程序。 一、報考條件 1. 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 ─ 符合開考通告要求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及於報考期限屆滿前(2017年1月17日前)具有高中畢業學歷。 2.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 ─ 符合開考通告要求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及於報考期限屆滿前(2017年1月17日前)具有小學畢業學歷。 3. 上述兩個職程獲豁免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投考人,亦須依據開考通告的要求報考。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11條第4款,已訂明7種可獲豁免的情況,例如投考人現職程為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或技術輔導員,以及第14/2009號法律所規範之入職學歷不低於高中畢業程度的一般及特別職程,可獲豁免是次技術輔導員職程統一管理開考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 另外,現職程為勤雜人員以及其他由第14/2009號法律規範的一般及特別職程,均可獲豁免是次勤雜人員職程統一管理開考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 二、提交文件 報考時須填妥並簽署《統一管理開考報名表》及《統一管理開考履歷表》,並附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開考通告所要求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等。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如所屬部門個人檔案已存有相關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可免除提交,但報考時須在《統一管理開考報名表》明確聲明同意典試委員會要求部門依職權提供。 三、報考方式 1. 電子報考服務平台 有意投考人士可在接受報考前,申請及開立“政府服務登入帳戶”,成功啟動帳戶後,便可通過其帳戶登入電子報考服務平台或“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於報考期限內隨時隨地辦理報考手續,及查閱個人於統一管理開考的狀況及進度。這裡須提醒有意以電子方式報考的投考人士,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式上完成所有資料的提交後,必須以取得收據編號方為完成整個報考手續。 2. 親送報考 除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外,可選擇親送報考方式,由投考人或他人前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辦理報考手續,親送報考設有網上預約服務(http://concurso-uni.safp.gov.mo/)。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45;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照常辦公。 3. 便民措施 若在早前已報考統一管理開考(高級技術員職程),並已提交相關報考文件的投考人,在報考技術輔導員及勤雜人員職程的統一管理開考時,可按以下方式提交文件: (1) 使用電子方式報考的投考人,可以通過其個人帳戶,登入設於專題網頁的電子報考平台,除必要填寫《統一管理開考報名表》 、《統一管理開考履歷表》及遞交學歷證書外,可選擇再次使用其個人曾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專業或培訓證書等,並須注意完 成整個電子報考程序。 (2) 如選擇本人親送報考,除必須遞交《統一管理開考報名表》、《統一管理開考履歷表》及學歷證書外,只要簽署相關授權文件,便 可將其他曾遞交的報考所需文件,向負責是次開考的典試委員 會提供。 註:必須遞交符合開考要求的學歷證書,因開考所要求的學 歷程 度不同。 為協助投考人辦理報考手續,行政公職局已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及宣傳,包括開設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查詢熱線(電話:88668866) 及服務專櫃等,歡迎市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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