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於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五〉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平常全體會議,由文化局局長、文化遺產委員會代主席吳衛鳴主持會議,文化局介紹文物建築修復及支援機制,和諮詢“對善牧會大樓提供支援”工程工作等。 文化局在會議上向委員介紹對文物建築的修復及支援機制,包括支援對象、支援形式以及相關的程序及流程等。根據《文遺法》及現行《都市建築總章程》的規定,被評定的不動產權利人具義務和責任,對不動產進行必要的保養及維修;鑒於部份被評定的不動產修復工作,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難及負擔,《文遺法》就有關情形指出公共部門對被評定的不動產在不同情況下可提供支援。會上有委員表示可對業權人進行有關機制的推廣工作,提升文物保育意識;亦有委員指出修復工作上需加強財政管理,同時注重修復技術上的支援,更好推動保護本澳的文物工作。 早前,具有葡萄牙別墅式建築風格的得勝馬路三十號善牧會大樓屋頂出現瓦片移位及滲漏情況,文化局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並獲同意後,已開展並完成對相關緊急維修的支援工作。上述工作執行過程中,修復人員發現該大樓屋頂的木樑及瓦頂已出現結構性的破損,損毀嚴重,具一定程度的風險,須盡快對其進行修復工程。文化局擬對具文化價值的善牧會大樓進行屋頂結構修復工程提供支援,因此於是次會議中,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會上委員一致通過相關修復工程的支援工作。 出席會議的包括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蔡志雄,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代表黃慧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李華苞,以及委員劉永誠、劉哲明、馬若龍、鄭國強、李萊德、李業飛、譚志煒、林發欽、呂澤強、林智超、何嘉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