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16)日表示,在檢察院聘請其親屬一事上,她沒有加以施壓,亦沒有任何利益交換;她今後定會更加謹言慎行,符合公眾期望。 陳海帆下午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她以前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時,有向前檢察長提及一位親屬,但她在檢察院聘請人員方面沒有決定權,同時,以當時個資辦主任之職,不會亦沒可能向對方施加任何壓力,當中亦不涉及任何利益交換,不存在違法違紀行為。陳海帆續指,由於當時未實行中央招聘制度,檢察院按照自身的組織法及招聘制度去聘請人員。 她還強調,現時身為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明白社會對其要求更高,今後將更謹言慎行,提高自我要求,以符合市民大眾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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