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公佈了《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期實施及成效評估》,就《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期(即2013至2015年)規劃的行動計劃、設定的綠指標、環境功能區劃、環保相關標準及立法研究項目進展等方面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環境保護局自成立後便開展澳門環境保護規劃的工作,並公佈了首份《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以下簡稱“《規劃》"),以系統地開展本澳環境保護工作。為落實並持續監督《規劃》的實施和執行情況,環境保護局繼2014年公佈了《規劃》近期實施及成效評估文本,去年再委託獨立評估機構對《規劃》中期的實施情況進行成效評估研究,以檢討《規劃》中期的工作進展狀況,並將有關結果編制《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期實施及成效評估》文本向外公佈。 《規劃》以“優化宜居宜遊環境"、“推進節約循環社會"及“融入綠色優質區域"為3大規劃主線,分三階段推行,並提出了多項行動計劃,以推動澳門環境的改善。 根據《規劃》中期的成效評估,在中期18個環境領域共68項行動計劃中,已完成或持續跟進的行動計劃共42項,已開展的行動計劃共16項。兩者合共佔行動計劃總數約85%,總體上落實情況較理想。 《規劃》中期在資源能源利用水平、環境質量、污染物控制與資源化,以及生態保育等層面共設定了11項綠指標。其中3項綠指標(包括沿岸水體水質總評估指數、區域噪聲平均消減量、特殊及危險廢棄物資源化處理率)執行情況符合預期目標。但卻有4項指標的執行情況未如預期,分別為單位GDP能耗、清潔能源使用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廢棄物資源回收率。同時,亦有4 項指標(包括再生水回用率、環境空氣質量年達標率、電子電器廢棄物集中回收率以及城市綠地率等)因相關設施未能如期設置、標準更新及資料從缺等多種原因而未能評估。 此外,《規劃》提出了環境功能區劃的概念,在中期環境保護局已完成了有關功能區的管理機制研究,並已將相關資料送交規劃部門,以便於城市總體規劃中作考慮。 與此同時,在《規劃》中期亦持續推動了多項環保相關標準的制訂、立法項目的研究及立法工作。涉及聲環境、空氣環境、廢棄物等方面的多項法規或指引的制定、修訂或諮詢。環境保護局及相關部門將繼續推動這些項目,以便完善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標準體系。 《規劃》遠期已經開始,環境保護局將繼續推動《規劃》的實施,並加強監督機制和保障機制,期望保持整體工作朝環境改善的方向逐步前進。 《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中期實施及成效評估》資料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網頁(http://www.dspa.gov.mo/),歡迎居民瀏覽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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