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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於50個公共垃圾房設廢舊電池收集點

設於公共垃圾房門口的廢舊電池收集點貼有標示,方便市民辨識。

環境保護局已開展增設廢舊電池收集點的工作,預計今年內於50個公共垃圾房設廢舊電池收集點,目前已在澳門半島及氹仔共6個公共垃圾房設回收箱,其餘44個公共垃圾房收集點亦將於本月內對外開放,方便市民將廢舊電池作分類處理。環境保護局於2017年將繼續落實在公共部門的對外服務點,以及超級市場、便利店、電訊公司、銀行等商戶設置更多收集點,擴大收集網絡。 上述6個已設有廢舊電池收集點的公共垃圾房包括(地址前為垃圾房編號):M2海邊新街228號(康公廟前地)、M24民國大馬路2號A(近峰景大廈)、M31和平斜巷4號(慈幼中學側)、M82如意巷26號(新福花園後面)、M98媽閣上街15號(近旅遊巴停車場),以及T10氹仔中央公園(鄰近基馬拉斯大馬路)。而設於環境保護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地下接待處)和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收集點將繼續對外開放。 是次廢舊電池收集計劃主要收集常用電器及電子產品使用的一次性電池(包括筒型及鈕扣電池)以及充電池(包括鋰離子(Li-ion)、鋰聚合物(Li-polymer)、鎳氫(NiMH)及鎳鎘(NiCd)電池)。當中,在回收充電池前須先在金屬接觸點上貼上遮蔽保護膠紙,以防止金屬接觸點在儲存及運送中意外觸碰,造成短路之危險。詳情可瀏覽環境保護局網頁內的《廢舊電池收集指引》(http://www.dspa.gov.mo/pdf/Guide22-tc.pdf)。負責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的營運公司會定時到各站點收集廢舊電池,並運到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作無害化處理。 最後,特區政府在條件成熟時計劃透過區域合作方式將廢舊電池作資源化處理,進一步優化現有工作。但源頭減廢才是減少廢舊電池產生的最有效方法,環境保護局呼籲市民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浪費,鼓勵以充電式電池代替一次性使用電池,符合成本效益亦更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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