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高度關注本澳一名17歲患有急性肝衰竭學生急需進行肝臟移植手術的個案,並一直透過本澳現行法律制度容許的各種途徑為患者尋求適切治療及協助。昨日,衛生局已專門派出醫護團隊將患者送往香港瑪麗醫院,現正等候香港方面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可行性評估。 本澳現行法律不允許非親屬活體器官捐獻 衛生局指出,器官捐獻分為屍體和活體兩種,目前本澳積極構建屍體器官捐獻制度,並正研究在本澳開展屍體器官捐獻的程序。與此同時,衛生局正密切與內地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磋商,爭取只要本澳居民符合《中國器官分配和共用系統》的條件,能有效防止器官買賣等違規情況,就能將本澳病人送到內地進行屍體器官移植。而活體器官捐獻的情況則較為複雜,又分為親屬及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兩種。親屬活體器官移植方面,衛生局器官移植團隊早前已和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專家團隊合作,成功完成本地第一例本地親屬活體的腎臟移植手術,目前病人恢復情況良好。此外,對於親屬的活體器官移植及屍體的器官移植,即使本澳不具備進行手術的條件,衛生局亦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透過送外診治制度將病人送往外地進行手術及治療,並支付相關費用。 至於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即活體器官捐獻者和接受者沒有任何親屬關係,按照本澳現行法律是不允許進行有關器官移植手術的。衛生局解釋,有關規定是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有關人體器官移植的指導原則,以有效防止器官買賣的情況出現,據了解,中國內地和台灣地區同樣不允許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 衛生局一直關注患者並想方設法尋求適切治療 衛生局作為特區政府行政部門,只能在本澳法律制度容許的範圍內,依法為患者提供一切適切的治療及提供經濟上的支援。由於本個案是患有急性肝衰竭的青年,衛生局十分明白患者急切需要進行肝臟移植,亦理解家屬的焦灼心情,已經一直與外地醫療機構保持密切聯繫,為患者尋求有效治療方案。日前,衛生局已與中國器官分配與共用系統負責人聯繫,並已在很短時間為患者找到合適的屍體肝臟能夠進行移植。而根據器官輪候者的排序,作為急性肝臟衰歇的年輕患者,具備優先排序的條件,而衛生局於昨日(12月4日)與內地專家商討治療方案時,內地方面表示可即日安排患者進行屍體肝臟移植手術。遺憾的是,該患者未曾辦理《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換言之,該患者未具備有效的身份進入國內器官分配與共用系統及接受屍體肝臟移植手術。 鑒於患者正處於昏迷狀態,即便透過行政當局可行途徑協助患者辦理證件,當中涉及程序需時;因此,考慮到患者的治療刻不容緩,衛生局已爭分奪秒,同時與香港的專家聯繫,由於香港具有進行肝臟移植手術的條件,且得悉有一位熱心人士願意將部份肝臟捐給患者。衛生局已於昨日(12月4日)專門派出醫療團隊,安全地將患者送抵香港瑪麗醫院,並派駐一位專家留在香港與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跟進患者情況,即時提供協助。 根據最新消息,該名患者將於今日(12月5日)接受《香港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和香港瑪麗醫院肝臟移植組的評估,確定此個案能否在香港進行非親屬活體肝移植。評估的目的是需要與捐贈者進行充份溝通,確保其了解活體肝臟捐獻對其自身心理和生理的影響,並確保器官捐獻者與接受者之間不存在利益關係,透過嚴格準則去評估該個案是否適合進行活體器官捐獻。 至於到香港進行非親屬活體肝移植手術的相關費用,受限於本澳現行法律未允許進行非親屬活體器官移植,因此送外診治委員會不具備條件批出相關費用。衛生局重申,一直為患者設法尋求適切治療方案,緊密關注患者需要,並將持續在法律允許情況下,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