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剛於11月4日生效,並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因應《巴黎協定》要求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評估方式需符合可測量、可報告及可核實的國際規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特舉辦“溫室氣體測量、報告及核實”專題硏討會。 是次研討會於今日(29日)假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舉行。目的是期望透過聽取內地專家的工作經驗和指導,提高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專責小組及本澳主要能耗機構對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測量、報告及核實的認知,以及瞭解國家在這方面的推行情況和執行細節,確保本澳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能滿足國家和《巴黎協定》的要求。 是次研討會的專家及與會者有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徐華清副主任等、浙江省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合作中心程紀華處長、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研究中心曾雪蘭主任、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跨部門專責小組及本澳主要能耗機構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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