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總檔案委員會日前(十一月十六日)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召開二○一六年第二次會議,聽取《一般行政檔案保管期限表》與《紙本檔案數碼化技術規範性指引》兩個草案的立法工作匯報,以及討論兩草案的規範性文件。會議由文化局局長吳衛鳴代主持。 吳衛鳴於會議中指出,檔案是歷史的記錄,是前人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也是珍貴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同時檔案也是特區政府在決策過程中直接形成的真實記錄,是依法行政的客觀反映和重要歷史見證。檔案有助更好地瞭解過去、把握現在、預見未來。通過是次會議對工作小組成果的討論,將為特區政府的檔案管理工作帶來重要的標誌性意義,也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日後之檔案事業發展打下重要基礎。 本次會議先由立法專責工作小組的召集人盧鴻偉向委員會匯報《一般行政檔案保管期限表》和《紙本檔案數碼化技術規範性指引》兩個草案的立法工作。隨後,委員會討論並通過了兩草案的規範性文件。 出席會議的包括總檔案委員會委員立法會代表梁中、財政局代表馬錦生、行政公職局代表黃錦全、法務局代表陳志揚及澳門檔案館館長劉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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