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關注有內地公司擬提供珠澳跨境專線網約車服務,兩局現正密切留意有關公司的運作,一旦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 兩局重申,任何於本澳提供陸路客運的車輛均須嚴格遵守本澳的相關法例。例如,根據澳門現行法例,從事陸路跨境客運業務需按經第4/2004號行政法規核准的《陸路跨境客運規章》的規定獲發陸路跨境客運准照,且須按該規章的規定營運,否則屬違法;而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52條〈註冊之申請〉第14款規定,車輛如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00元。 對於任何違規經營的客運服務,政府會持續嚴厲打擊,呼籲社會大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