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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醫療團隊成功完成澳門首例親屬活體腎移植手術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專家團隊提供指導和協助

衛生局今(11月7日)舉行記者會,宣佈11月6日與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作於仁伯爵綜合醫院完成澳門首例親屬活體腎移植手術。記者會由衛生局局長李展潤主持,出席人士有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何曉順、腎移植科主任王長希、器官移植中心教授王東平,以及仁伯爵綜合醫院院長郭昌宇、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戴華浩、仁伯爵綜合醫院泌尿科主任何舜發及尿科醫生甄立雄。 李展潤局長表示,是次器官移植手術的成功,不僅代表澳門醫學水準提升,亦是判定澳門社會是否文明的標誌之一,並對宣揚人道主義精神具有重大社會意義。澳門於1995年制定了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的法規;2015年10月重新委任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成員,在不斷探討和深入討論後,《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和《腦死亡判定指引》分別於今年4月和5月頒布實施,衛生局已立即著手開展器官移植的籌備工作,目前成立了專門的器官移植工作小組。他亦特別向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醫療團隊給予的支持和合作表示感謝,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教授亦多次來澳,統籌器官移植的相關工作,使研究及協調各項工作得到有序開展;而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團隊亦不斷與衛生局醫生合作、協調和提供培訓,衛生局曾派出兩團醫生、護士、麻醉師等到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接受培訓。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何曉順補充,這個手術是在中國大陸器官捐獻取得突破性進展的背景下進行的,也是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教授倡導下、由澳門衛生局籌組和完成的,是澳門衛生局與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合作的成果。他又指出,器官移植是現代醫學標誌性技術,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醫療技術水平,故是次手術在澳門醫療發展史上具有標誌性意義:其一,澳門居民有機會享受到這項現代醫療技術,得以挽救生命;其二,促進了澳門整體醫療技術提高,也提升了澳門作為國際城市的醫療技術聲譽,有助提升城市形象;更重要是,器官移植來源更多的是依賴公民身故後捐獻,這是國際慣例,而澳門在這方面仍未起步,故希望是次手術能喚起更多人支持器官移植,使器官捐獻工作同步發展起來,形成持續的、合符國際慣例和中國文化傳統的博愛精神與人道主義精神。 由衛生局主導、兩地醫生團隊合作完成手術 次腎移植手術包括供體取腎術、修腎術和患者腎移植術三個手術,均由衛生局器官移植團隊主導、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專家團隊指導和協助下,以團隊合作模式完成。衛生局器官移植團隊包括泌尿外科醫生、麻醉科醫生、腎科醫生和護士共12人,在過去1年中已順利完成專業培訓,具備進行腎移植手術的能力。本例手術是親屬活體腎移植手術,供體和受體是親生姐妹關係,年齡分別為54歲和39歲。手術基於雙方自願原則,二人在律師見證下簽署器官捐獻及器官接受意願書腎臟由親屬捐獻,而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亦鑑定雙方為親姐妹關係;患者經術前詳細檢查和化驗,屬於腎移植的絕對適應症,供體雙腎功能良好,適合捐出一側腎臟。手術過程順利,完成移植的腎臟血流灌注良好,尿液順利排出, 術後病人甦醒,生命體徵穩定,尿液排出良好,證明手術完滿成功。 手術費用方面,根據本澳現行公共醫療制度的收費比率,持澳門居民身份證者繳付 70%、持非本地勞工身份證者繳付 100%、非本地居民則繳付 200%。衛生局將根據是次手術耗材、人員配套等釐定費用並按照用者自付方式收費,而該病人為本澳居民,故將視乎其是否符合享有本澳免費醫療條件而獲豁免收費,或透過仁伯爵綜合醫院社工部經濟援助機制申請獲得單項醫療費用資助。 訂定認證標準培訓醫生獨立完成手術 目前,衛生局醫護團隊已開展器官移植培訓工作,並派出團隊到中山醫科大學進行器官移植培訓。而衛生局亦制定了指引,進行腎移植的醫生必須具備下述6點要求:(1)已開展泌尿外科臨床診療工作至少10年;(2)已開展輸尿管軟、硬鏡診療技術;(3)具能力進行開放或腹腔鏡下腎臟及腎上腺手術;(4)具能力進行尿道狹窄及輸尿管狹窄手術修復,以及尿流改道手術;(5)配備至少2名具有腎臟移植技術臨床資格的屬醫院人員的醫生,以及配備具有腎臟移植方面知識和資格的其他專業技術輔助人員;(6)上述各項所指的醫生應具有至少10年腎臟外科工作經驗,並曾接受腎臟移植培訓基地的系統培訓並考核合格,並應具有血管外科有關訓練。然而,對於手術例數的要求,則每個培訓基地的要求也有不同,例如中山醫科大學的培訓基地要求獨立可以進行腎移植手術的醫生須至少有參與50例器官移植,並有20例以上主刀經驗,才能被認證為可獨立完成器官移植。未來,衛生局將繼續尋找適合病例,待積累一定經驗後,衛生局醫護團隊將可獨立進行腎移植手術,亦將計劃開展其他器官移植項目,例如肝移植手術。 將爭取納入國家器官輪候名單並訂定輪候計分標準 根據資料,本澳約有600多腎病病人需接受血液透析治療(洗腎),但並非所有病人都適合進行腎移植,要視乎醫生臨床判斷。衛生局希望通過發展腎移植令更多患者得到治療;但是,本澳每年死亡人口中大部份亦不適合作為器官移植的供體,每10萬人口中只有1至2兩個屍體可做器官捐獻,只有少數例如交通意外、腦死亡等身體器官完整的屍體才適合,因此本澳每年只有約10至20個適合的供體,而且是不一定願意捐出的。為此,衛生局一方面開展器官捐獻宣傳工作;另一方面,將爭取將本澳居民納入內地輪候名單,提高成功找到合適供體的機會,同時,亦意味著本澳器官供體在優先配對給本澳居民後,亦將與內地共享。 在輪候制度方面,國際和內地亦有嚴格的評分標準,將綜合考慮病人的年齡、病情、身體狀況等因素來定出輪候次序,日後衛生局亦將參考國內外評分標準定出器官輪候次序。至於親屬活體器官捐獻方面,若評估為適合進行術,則不用輪候,本澳將參照內地標準,進行三代血親間的親屬活體器官獻,並嚴格審查供體和受體的親屬關係,杜絕器官買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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