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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兩幅土地

政府今日收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海邊馬路之間兩幅相連霸地

政府跨部門今日(10月25日)展開聯合收地行動,收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海邊馬路之間兩幅相連面積合共約10,195平方米的土地,部分土地已規劃興建檢察院大樓,其餘土地將預留日後用作興建公共設施。連同今次收回的土地,近年已收回62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面積合共逾33.3萬平方米。 是次騰空的兩幅土地分別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及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與海邊馬路之間的山坡,面積分別約3,415平方米和6,780平方米。其中一幅土地上放有建材,山坡上建有多個由鋅鐵頂蓋及圍板組成的僭建物,山坡被鐵絲網圍起,部分山坡被開墾及加建石級;另一幅土地上建有多個竹棚架及金屬頂篷組成的僭建物並放置大量廢舊車輛和貨櫃。土地工務運輸局開立了卷宗跟進,並於去年7月刊登預審告示進行書面聽證,及於同年10月刊登最終決定告示,要求兩幅土地上的所有佔用人在限期前必須騰空土地,歸還予特區政府。 其中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面積為3,415平方米的土地共涉及兩名佔用人,在局方刊登最終決定告示時,其中一名佔用人來函表示已遷離,另有一名佔用人則提起了司法保全程序,最後被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敗訴並自行撤回司法上訴。 局方於今年8月初再次向該佔用人發出限期騰空及歸還土地公函,有關佔用人於9月再次提出延長清遷期申請,局方經分析後不予接納。由於仍有佔用人未完成土地清遷,現場仍然堆放不少各類物品。政府因此決定於今日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將土地騰空及收回土地,並將向佔用人追收清遷費。預計清拆及搬運工作需時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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