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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委員會召開2016年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


文化產業委員會於10月24日上午10時假澳門世貿中心五樓蓮花廳舉行2016年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委員會主席譚俊榮主持。 譚俊榮表示,特區政府一直以來,致力推動及扶持包括文化產業在內的其他產業共同發展。特區政府在文產領域的行政架構上,由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推動人才培訓及企業孵化、文化產業基金提供財政資助、文化產業委員會因應政策及市場大環境提出意見,三大環節互相緊扣,有效推動本澳文化產業向前發展。 會上,文化局介紹了有關文創推動工作,包括透過與高等院校合作、資助團體等方式,開辦文產範疇相關課程,培育人才;藉著文化創意產業系列補助計劃,達至孵化和促進文創團隊及公司企業形成。在營造基礎環境方面,著重創造有利行業的發展條件,包括嘗試確立外判民營方式、提供空間資源及租金優惠,藉此推動民間文創成長及降低文創經營成本。 文化產業委員會介紹了由成立至今的工作情況。委員會緊貼產業發展趨勢,並在整體政策及產業環境方面,向特區政府提出建議,包括就《澳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的制訂及“文化產業基金”的研究設立,提供了參考意見。今年上半年,委員會主要集中討論“優化文化產業服務平台支援措施”及“探討實施街頭表演藝術”等兩項課題。 關於“街頭表演藝術”的推進工作,譚俊榮指街頭表演涉及公共空間的使用,特區政府須考慮公眾安全等問題,而文化局吳衛鳴局長補充指,街頭表演藝術的實施,將採用給予公共空間使用准許的形式運作,讓本地及外地藝術家互動及展示才華,不接受商業項目的宣傳。現階段考慮將大炮台前地、南灣‧雅文湖畔、龍環葡韻等地,作為計劃先行先試的地點。 多位委員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有委員建議政府鼓勵博企與本地文產範疇的持份者合作,例如與博企合作設計企業產品、為活動提供創意服務等,做法較符合商業市場化模式,也有助文創業界擴大市場份額。另有委員希望政府在舉辦大型表演活動時,能夠率先考慮採用本地演藝人,增加演出機會。同時,希望關注社會上對本澳演藝人演出訂價普遍偏低的現象。 有委員指出,要將文化概念轉化為可持續產業,文化產業本身必須要具備收支平衡的能力,不能單純依賴政府。政府只須在市場空間開拓、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可滿足最低限度維生需求的扶持推動,讓具條件成長的業界進一步產業化發展。 譚俊榮認同委員的大多數意見,表示文化產業的發展,應是將文化塑造成具經濟價值的產品及服務,並通過經濟活動,讓這些文創產品及服務產生持續性的經濟發展效益,同時須接受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因此,產業的成功不是靠包銷,而是要靠業界自行壯大,提升“走出去”的競爭力,特區政府也會提供政策支持,協助業界逐步成長。另外,社文司範疇內已率先響應優先採購本地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有關措施將持續推進及擴展。 另外,有委員指,現時政府各部門採購以“價低者得”為標準,建議採購訂立涉及創意的評分項目,以增加設計師、文創等業界的中標可能性,或考慮參考鄰區做法,向設計項目的投標者提供委託金。另有委員建議建立文產服務網絡平台、建立澳門知識產權保護及支援體系、利用崗頂前地打造社區文創氛圍、透過稅務優惠支持藝術品收藏等相關行業發展,以及加強拍賣業鑑證人才的培訓。此外,委員還就本澳如何配合“一帶一路”轉銷外地商品等問題發表了看法和意見。 譚俊榮表示,特區政府將審慎研究委員提出的意見,對於一些條件成熟且具操作性、有助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工作,將爭取適時體現在未來的施政工作中。 會上發言的包括副主席徐秀菊,委員馮信堅、鄧君明、何超瓊、鍾楚霖、區宗傑、張作文、林玉鳳、陳慶生、葉正倫、陳志威、何超盈、陳志玲、百強等。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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