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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明(20)日起接受報考

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明(20)日起接受報考

首個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高級技術員職程) 將於明(20)日起接受報考,投考人可選擇使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或親送報考任一方式辦理報考手續。 今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開考通告,報考日期自公佈日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為期20日 (10月20日起至11月8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於2016年10月13日作出批示,批准了首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程的統一管理開考。職務範疇涉及公共行政管理、環境工程、博物館學、機電工程、法律、資訊、審計、統計、考古、公共衛生及運輸等多個範疇,填補各公共部門的183個職位空缺。 特區政府以能力導向,優化招聘制度,提升素質及績效。統一管理開考由行政公職局主導,用人部門協同參與,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是行政公職局負責的“綜合能力考試”,合格後便可向負責“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的用人部門報考。 報考方式 1.電子報考服務平台 首先需要申請及開立“政府服務登入帳戶”,成功啟動帳戶後,便可通過其帳戶登入電子報考平台或“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於報考期限內隨時隨地辦理報考手續,及查閱個人於統一管理開考的狀況及進度,詳情可閱覽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 2.親送報考 除電子報考服務平台外,可選擇親送報考方式,由投考人或他人前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辦理報考手續,親送報考設有網上預約服務(http://concurso-uni.safp.gov.mo/)。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5:45;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照常辦公。 報考條件及提交文件 符合開考通告要求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及具有學士學位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可以報考,而獲豁免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投考人,亦須依據開考通告的要求報考。 報考時須填妥並簽署《統一管理開考報名表》及《統一管理開考履歷表》,並附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可一併提交相關的曾修讀科目證明,以助審查專業能力評估程序的准考資格) 等。與公共部門有聯繫的投考人,應提交由所屬部門發出的個人資料紀錄,如所屬部門個人檔案已存有相關文件及個人資料紀錄,可免除提交,但報考時須明確聲明同意典試委員會要求部門依職權提供。 為協助投考人辦理報考手續,行政公職局已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及宣傳,包括開設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查詢熱線(電話:88668866) 及服務專櫃等,歡迎市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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