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何永安今(17)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二零一五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審計署在今年5月底收到財政局提交的《2015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按規定於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審計工作,審核帳目的詳情,分別對構成總帳目的「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編製《二○一五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審計長對上述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 何永安在引介時表示,2015年「政府一般綜合帳目」的總收入、總開支、總資產分別達約1,161億元、808億元及1,815億元,涵蓋政府公庫與50個非自治部門的財務數據,以及12個行政自治部門與37個自治機構的管理帳目,合共涉及約180萬筆會計記錄。綜合帳目附註所反映的「財政儲備」,結餘約3,451億元,涉及約68萬筆會計記錄。至於「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總收益、總費用及總資產分別達約290億元、117億元及3,780億元,涵蓋8個特定機構,涉及約153萬筆會計記錄。 在維持審計質量方面,雖然近年特區政府整體預算及實際收入因應外在因素影響而有所調整,但審計署仍決定沿用在2011年度收緊的「重要性水平」計算方法,以保持帳目審計的準確及嚴謹。 何永安指出,在審計期間,審計署已就總帳目內所發現金額顯著的會計錯報,以及所披露的資料與所作描述當中未能合理反映現實的部分,勸喻相關部門及負責編製總帳目的財政局作出修正。經修改總帳目後,本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針對該最終版本作出審計意見,但有關部門應注意上述會計錯報情況,切實改善,以免影響總帳目的編製質量。 審計署近年來已進一步擴大電腦輔助審計的覆蓋範圍,繼2013年度正式使用由國家審計署協助開發的《現場審計實施系統》審計軟件,對中央帳目、行政自治部門及自治機構管理帳目數據進行核對核算、搜尋、整合等工作後,上年度開始以《現場審計實施系統》對當中7個特定機構及「財政儲備」所採用的不同會計軟件而產生的電子會計記錄進行整理。何永安表示,審計署通過一系列工作步驟和科技輔助,致力維持審計結果的質量。在向行政長官提交《二○一五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之前,已由專責而獨立的內審單位完成內部審計程序,確保已經取得充分而恰當的審計憑證,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 審計長透過「審計長報告書」分別陳述了「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的審計結果,並連同所轉載的兩套財務報表,彙編成《二零一五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該帳目審計報告完成後已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今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市民可於審計署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