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澳門特區與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世界旅遊組織合作備忘錄”。根據該備忘錄,澳門特區將與世界旅遊組織合作提高旅遊業的人力資源素質,有關的合作項目將由旅遊學院負責執行。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了《修改設立旅遊學院的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監督實體可在旅遊學院內設立以進行專項調查、研究及培訓為宗旨的中心,以便旅遊學院與世界旅遊組織開展相關的教育與培訓合作項目,以及因應本澳的社會發展或旅遊政策方針進行專項調查、研究或培訓。 此外,鑑於旅遊學院旅業及酒店業學校所授課程並不屬高等教育課程,且相關的短期課程須隨社會需求適時調整,為簡化行政程序,草案建議廢止上述法令關於該學校所授課程的課程計劃須以訓令核准的規定,並將有關的職權賦予旅遊學院技術暨學術委員會。 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