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二零一五年的年度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有關維護兒童權益的事務將納入“婦女事務委員會”的職責。此項調整將有助政府綜合考慮婦女及兒童兩方面的共同所需,從而制定能更好地維護婦女及兒童權益的政策及措施。 基於上述原因,特區政府認為有需要改組“婦女事務委員會”,設立“婦女及兒童事務諮詢委員會”,在原來“婦女事務委員會”已有的工作範圍內加入關注兒童事務的職責,並維持其作為特區政府諮詢組織的定位。 與此同時,亦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精兵簡政”的施政方針,精簡行政輔助架構,未來的委員會將不設秘書處,由社會工作局為委員會提供行政輔助及財政支援。有關設立“婦女及兒童事務諮詢委員會”而修訂的行政法規,預期將於短期內在行政會作出審議。行政法規通過後,政府將立即委任新一任成員開展工作。 雖然“婦女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任期已經屆滿,但“婦委會”的工作並沒有停止。目前仍正在進行“澳門婦女發展目標”的專項研究工作,為澳門特區政府提出可持續有助婦女事務發展的目標及提出可行性策略的建議。 該項研究透過參考《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中所提出的12個婦女發展領域,分析特區政府在這些領域中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福利措施及各項統計數據,作出了對澳門婦女的需求及其參與社會的狀況與困難的評估,並選取及整合了七個適合本澳建立婦女發展指標的領域,包括:“教育培訓”、“保健”、“安全”、“社會保障”、“經濟”、“參與權力和決策”、“媒體及文化”。相關研究工作仍在持續進行中,現階段正透過焦點小組進行工作,聽取關注婦女工作的團體代表、專業人士及學者等持份者的意見,之後將與各政策執行部門進行磋商,就各領域的發展指標訂定可行性的策略。 整個研究項目將於2016年底完成,提出的政策目標及執行成效指標,可供特區政府作為制訂澳門婦女事務發展政策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