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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促澳門物流發展 (內地自貿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政策宣講會)


2016年9月19日,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在澳門聯合舉辦“內地自貿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政策宣講會,向社會各界宣傳了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範圍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項下台灣原產貨物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定原產貨物,以及雙方開發了“中轉確認書簽發系統”,實現《中轉確認書》簽發資訊化和資料共用的便利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澳門海關在簽發《中轉確認書》過程中,從澳門業界申請,到澳門海關簽發,致力實現無紙化電子服務,同時無需企業繳付任何費用(拆併或重新包裝的貨物除外)。這將進一步便利經澳門中轉至內地的貨物,享受內地的關稅優惠,同時大大降低企業澳門中轉成本。該項措施可以提高澳門成為珠三角西部乃至泛珠三角西部物流樞紐的地位,促進澳門商貿物流業在“一帶一路”帶動下的發展。 據澳門海關吳國慶助理關長介紹,為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今年5月,海關總署于廣洲署長與澳門海關黃有力關長在澳門簽署《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上述措施就是《備忘錄》的具體落實。 另外,《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下經澳門中轉的貨物在橫琴通關實行“轉運申報單”單證管理,即只要進口人提交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轉運申報單》,企業可免提交《中轉確認書》。 據本次參會內地海關官員介紹,今年前8個月,經澳門中轉至內地的優惠貿易協定項下貨物總值超過550萬美元,關稅優惠超過255萬元人民幣。貨物總值和關稅優惠同比分別增長了1.3倍和1倍。隨著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範圍不斷擴大,經澳門中轉到內地貨物將進一步增加,澳門物流企業將迎來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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