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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系統投入運作 保安司司長巡視相關設施 指示人員做好各項工作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及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等巡視 “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控制中心和伺服器數據中心

今(14)日出版的第三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刊登保安司司長批示,批准由219支錄像監視攝影機組成的第一階段“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俗稱“天眼”系統)於今年9月15日零時起正式投入使用。為瞭解首階段“天眼”系統的相關設施配套在運作前的最後準備情況,以及檢視該系統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方面的功能,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周偉光局長與治安警察局黃子暉代局長等領導,以及“全澳城市電子監察系統”跨部門工作小組人員的陪同下,於9月13日分別巡視了設於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內的控制中心和伺服器數據中心,以及位於北安的出入境事務廳大樓內的設備系統及儲存中心。 巡視期間,黃少澤司長和馬耀權總局長聽取了有關部門就各中心運作和系統具體操作的匯報,又向負責操作的警員和技術人員瞭解試運行的情況,同時表示保安當局將貫徹“科技強警”的施政理念,透過不斷加強應用各種科技以及升級配置,保障後勤支援,從而強化執法能力,更有效地打擊犯罪,強調使用“天眼”系統執法是落實“科技強警”、更有效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重要舉措,相關警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操作系統,注意維護系統安全,並要依法使用數據,小心處理一切個人資料,從而在實現執法目的之同時,切實保障個人私隱,確保系統順利運作。 “天眼”系統按計劃分四個階段建設,在全澳不同地點安裝共1,620支鏡頭,第二階段在主要道路及交通樞紐安裝263支鏡頭,第三階段在各區的治安黑點安裝338支鏡頭,建設發展辦公室已就採購及安裝完成了招標程序,預計於今年第四季一併開展安裝工程;第四階段在僻靜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安裝800支鏡頭,預計在2017至2018年間進行安裝。 四個階段的鏡頭安裝完成後,保安當局會因應社會的發展步伐,適時補充、深化及完善項目,並考慮將系統延伸至新發展的填海區域以及港珠澳大橋聯檢大樓口岸等處,冀利用科技輔助警方更有效地預防及打擊犯罪,加強治安防控和社會綜合治理能力,從而構建安全旅遊城市,維護澳門的長治久安。 另外,警方已於今年6月開辦了“‘天眼’系統操作人員培訓”課程,警察總局、海關、保安部隊事務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均派員參加了培訓,以掌握系統的使用技巧,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守則,確保人員在系統投入運作後能熟練、準確地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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