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運輸及房屋局於今天在本澳舉行會面,並落實更新兩地的航空運輸安排,允許雙方指定的航空企業與港澳兩地海、陸或直升機的運輸承運人合作,提供多式聯運代號共用服務。 為了向港澳兩地居民和來往澳港的外地旅客提供更多便捷的運輸服務,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運輸及房屋局就多式聯運代號共用服務於近年進行了多次溝通,並於今天在澳舉行正式會談,就修訂雙方於2003年10月所簽署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航空運輸服務安排》落實新增內容。會議在友好及誠摯的氣氛下進行,雙方簽署了備忘錄。 今後,港澳兩地政府所指定的航空企業可以與經營來往港澳的海運、陸運和直升機服務的承運人合作,採取多式聯運代號共用,即是說,將往來香港和澳門的海運、陸運和直升機服務,與指定空運企業運營的從香港或澳門出發或者到達香港或澳門的航班進行銜接,作為航班的延伸服務,並在乘客獲得關於運輸方式的適當通知的情況下以該航空企業的名義進行銷售。 會議在民航局辦事處會議廳舉行,代表團成員除兩地相關政府人員外,還包航空業界代表。代表團亦就港澳兩地之間的航空運輸發展作出交流。 民航局局長陳穎雄(澳門方)與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聶繼恩(香港方)分別代表兩地政府簽署備忘錄。相關的修訂內容將提交至中央人民政府審批。 隨着珠三角地區一體化的發展、以及港珠澳大橋亦將於不久的未來落成啟用,區內的交通運輸網絡將獲大力完善,增加各地區之間的可達性。兩地航空企業於多年前已開始構想採用多式聯運模式,以便利居民選擇不同空港出行。是次的新增內容配合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發展方向,有利澳門居民出行和增加外地旅客訪澳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