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今(1)日起進一步簡化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准照之申請流程,申請人只須親臨房屋局並於現場在新的申請表上簽署後,便無須進行公證認定的手續(俗稱“認筆跡”),而申請人屬公司的簽署仍需進行公證認定並蓋公司印章。 為配合簡化申請流程之安排,房屋局於即起將統一使用新的房地產中介業務申請及申報申請表,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的自然人、經紀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作出申請,只須親臨房屋局離島辦事處,或青洲辦事處並於現場在新的申請表上簽署,便無須進行公證認定;倘申請人為公司,簽署仍需進行公證認定並蓋公司印章。 新的申請表可於即日起在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或前往房屋局離島辦事處(澳門氹仔湛江街66-68號湖畔大廈1樓D)或青洲辦事處(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領取;倘有任何查詢,可致電房地產中介服務熱線2851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