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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持續打擊“白牌車”與涉及手機應用程式“叫車服務”的違法行為


治安警察局持續關注「白牌車」活動與涉及手機應用程式「叫車服務」,若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違法載客收取報酬行為即屬不法,不論是「白牌車」還是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警方均會嚴正執法及加強宣傳,以維護本澳的交通秩序,保障公眾合法權益。 本年7月份期間,治安警察局對「白牌車」活動合共票控123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有116宗。而本年1月至7月,局方打擊「白牌車」活動合共票控413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有286宗。 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52條「註冊之申請」第14款規定:車輛如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00元。同時根據澳門目前法例對於「接載乘客服務」的監管,有關「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本澳合法營運。 再者,旅行社向旅客提供的車輛接載服務,受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48/98/M號法令第3條第1款f)項規管,旅行社必須按旅客預先規劃的服務要求而為之。即旅行社不能在旅客沒有預訂的情況下隨意提供車輛接載服務。 治安警察局重申,政府不反對透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召喚及提供的士載客服務,但提供有關服務的必須是取得有關牌照之的士和有的士駕駛員工作證的司機。此外,提供該服務之從業員理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載服務。政府絕對不容許在澳門不合法營運出租車業務,治安警察局將秉持一貫立場依法執法,持續嚴厲打擊相關不法行為,確保市民和旅客的權利和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維護澳門旅遊形象。 治安警察局同時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的服務時,要注意個人私隱、信用卡資料可能會外洩,發生交通意外時可能沒有保險賠償,服務收費及質素亦未必能得到保障。故市民出行應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以保障自身安全及消費權益。業界和市民旅客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主動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837 4214或電郵psp-info@fsm.gov.mo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