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社會的不斷發展,燃氣技術的不斷改進以及安全標準的提高,目前沿用的燃氣技術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澳門實際環境需要,尤其在燃氣減壓站的技術標準方面,有需要作出完善,以配合澳門天然氣應用和發展,並使到有關規章能與其他燃氣網絡的技術規章相互配合,形成統一的規範。為此,特區政府重新制定了行政法規草案,《核准〈燃氣傳輸管路及分配網中安裝減壓站的技術規章〉》。 草案建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簡化減壓站的分類,由原來的三級別的減壓站改為兩級別; 二、增加減壓站的監測及控制措施:規定營運實體必須設置地理信息系統(GIS)和監測、控制和資料收集系統(SCADA),透過實時管網控制中心來監測管網運行狀況,對管路進行在線實時監控,確保管網運行的安全; 三、增加減壓站與地下管網的防腐保護和流量測量裝置的要求:防腐保護規定埋在地下的鋼製管道均須採用負極保護方式予以保護;流量測量裝置則為準確計量出用戶的用氣量,而引入流量測量裝置的適用標準; 四、完善減壓站的保護結構要求:由原來以磚石或泥土修建減壓站的保護結構,改以鋼筋混凝土修建; 五、適當地引用相關領域的國際標準,以進一步確保減壓站的安全性,以及使減壓技術能與相關的國際技術接軌; 六、增加減壓站的標識名牌要求,以提醒公眾注意燃氣,以及禁止吸煙等資訊; 七、明確規定燃氣營運實體必須有一套經常更新的燃氣管網資料,以便提供予有關規劃部門參考。 草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