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七月四日刊登第215/2016 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由九月一日起調整下環街市停車場輕型汽車收費。 為方便公眾前往下環街市及使用下環街市市政綜合大樓內的設施,民政總署提出調整下環街市停車場輕型汽車的泊車費,藉以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同時引入日、夜間時段,界限為上午八時及下午八時。相關調整已獲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於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費方面,日間時段(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前)沿用階梯式的收費,輕型汽車於該時段進入停車場之首一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澳門幣三元,隨後每半小時或不足半小時為澳門幣五元;夜間時段(下午八時至上午八時前)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澳門幣四元。而電單車和使用卸貨區的車輛收費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