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日)出版的第27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刊登了《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此規條將於明日(7日)正式生效。澳門大學將根據上述規條於7月17日開始實施停車場收費,校方呼籲現時停泊於校內停車場的外訪車輛須於收費生效前離場,否則依法處理。 澳大自2014年遷入橫琴新校區以後,大學校園及部分設施均對外開放,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設施的管理,保障使用者的安全,為師生及訪客提供便利,澳大制定《澳門大學停車場之管理規條》。鑑於停車場管理涉及保安人員、設施維護等多項營運成本,基於“用者自付”的原則,澳大決定徵收停車場泊車費用。澳大表示,在制定收費標準時,校方已充分考慮市場的價格、車位需求,以及用家承擔能力等多項因素。澳大作為由公帑支持的公立大學,會在體現大學社會承擔的同時也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根據澳大停車場《管理規條》,校方將於7月17日零時開始實施收費,時鐘泊車收費標準與澳門公共停車場基本一致,泊車時間的上限為連續八日,違例者校方將要求治安警察局鎖車及移走車輛,車主必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費用,並繳付所需的泊車費。校方呼籲現時停泊於校內各停車場的外訪車輛必須於收費生效前離場,否則依法處理。 另外,校方將為澳大的師生及職員提供收費豁免過渡期,在完善配套設施以後,最遲於2017年1月1日才開始對校內師生徵收泊車費用,澳大師生、職員和持有校園卡的人士可購買月票,若以時鐘計算者則可享半價優惠。 若對是項《管理規條》有任何查詢,可致電88228651與澳大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