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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食肆及食品經營場所監測簡報

2017年上半年食安相關統計數字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持續對本澳市面流通的食品進行監測,以保障食品安全。上半年,中心對食品及飲食場所執行衛生巡查約5,400間次,抽取食品樣本逾1,600個。

民署食安中心的食品市場及食安事件監測工作,包括對本澳食品經營場所進行衛生巡查、抽檢食品、監測分析本地及海外食品事件,評估對本澳市民的影響,並採取適切行動,以降低食安風險。上半年,中心對食品及飲食場所執行衛生巡查共5,405間次,抽取食品樣本共1,633個,當中2個抽檢樣本未能通過檢測,涉及使用到禁用物質“硼砂及硼酸”,以及添加超出安全參考限值的食品添加劑,食安中心已即時採取措施,要求業者下架停售、回收問題產品,並勒令其改善製作程序,以符合食用安全。

由於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或設施、工具不符合衛生要求而被食安中心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的共有20宗,當中包括限制涉事商戶供應存有食安疑慮的食品、即時改善設施及場所衛生等。另外,根據《食品安全法》開立卷宗個案共33宗,主要涉嫌銷售、收集走私食材,食安中心會繼續進行監督,加強情報搜集及分析,並聯同相關部門打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等行為。

另外,食安中心透過恆常食品事故監察系統,主動監察全球各地發生的食安事件,並評估對本澳居民的影響,繼而發出預警及撰寫風險交流資訊。上半年中心共向本澳食品業界發出28則食安預警,與業界共同阻截風險蔓延,並且因應影響因素撰寫相關科普資訊及食安建議共40篇,以加強公眾的食安認知及食安工作的透明度。

在集體胃腸炎事件方面,中心上半年共跟進並處理了15宗個案,經調查分析,引起事件的病原體為細菌性居多,主要與食品生產作業流程疏忽有關,當中尤其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食品調配後貯存溫度及環境不當、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等,最易引起食安問題。因此,食安中心特別提醒,本澳已進入夏季,天氣高溫潮濕,有利致病菌快速大量繁殖甚至生成毒素,令食物變壞,不慎進食可能會引起胃腸道疾病。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消費者及食品業界均必須注意食品衛生及安全,確保食物保存在合適的溫度,以降低食源性疾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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