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日部份葡文傳媒查詢題述事項,本會現作出以下說明:
1. 為使澳門基金會的資金進行低風險、穩健和合理的投資,信託委員會在2012年10月25日舉行的第2012/03次會議上提議按照《澳門基金會章程》第11條的相關規定,設立投資諮詢小組。之後,經2014年4月15日舉行的第2014/02次信託委員會會議決議,投資諮詢小組正式成立。根據信託委員會通過的《澳門基金會投資諮詢小組內部規章》,該小組負責提出投資建議,交由信託委員會審議或追認。
2.為配合即將展開的投資工作,澳門基金會在2014年3月請求澳門特區駐里斯本辦事處考察適宜投資的不動產項目,一方面旨在利用當時葡國物業投資市場的低潮期,達到基金會投資多元化和合理回報的目的,另一方面旨在利用將來購得的物業,使得該辦事處有更理想的辦公場所。
3.2014年3月,該辦事處考察了兩個有投資價值的不動產項目,其中一個為Palacio Sommer。該物業位於里斯本的中心區,為帶有獨立花園的三層獨棟文物建築(另有地下兩層),佔地面積2634平方米。該辦事處認為該物業較適合作為辦事處新址。
4. 投資諮詢小組在2014年7月11日舉行的會議上對投資該物業的事宜進行了討論,並決議交由投資諮詢小組成員廖澤雲先生跟進有關工作。由於另有競爭買家,廖澤雲先生在2014年10月先行以個人名義購入該物業,購入價格為630萬歐元(按成交日匯率折合64,946,839澳門元),並於2014年10月9日向投資諮詢小組會議進行了通報。
5. 投資諮詢小組在廖澤雲先生迴避的情況下,在2014年10月9日的會議上就基金會收購該物業的可行性進行了討論,對該投資取向正面,但認為需取得物業估值、稅務諮詢等專業報告書,以確保基金會的利益。此外,小組建議:如果信託委員會通過此項投資,廖澤雲先生應以原交易成本向基金會轉讓。
6. 2014年12月,基金會獲得葡萄牙專業公司的物業估值報告,該物業的估值為9,018,060歐元(折合88,933,402澳門元),並獲得了稅務方面的法律意見。
7.基此,投資諮詢小組向2015年1月29日舉行的第2015/01次信託委員會會議建議由澳門基金會購入該物業,信託委員會通過了這一建議。
8. 此後,經履行法定開支程序並訂立合同,澳門基金會在2015年9月完成有關投資。此項投資的總成本為:售價64,946,839澳門元,另加其他費用(稅款、調查費、物業估值費、登記費、律師費、匯款費用及水電保安費用)後,總計71,896,688澳門元。
9.目前,澳門基金會正在研究對該物業的修繕工作,有關修繕工作完成後,有關物業將提供給澳門特區駐里斯本辦事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