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政府採購工作的透明度,並讓社會大眾進行監察,行政法務司轄下部門由6月15日起,在網頁上設置專有欄目,公開採購資訊。 根據行政法務範疇《採購資訊公開指引》的規定,不論採用何種採購方式,凡取得財貨及勞務估計金額超過澳門幣75萬元,或展開公共工程估計金額超過澳門幣250萬元,須公開相關的採購資訊。 公開的內容包括:採購項目名稱、展開採購日期、招標文件、開啟投標書或開啟報價結果、判給結果,以及接納或不接納的狀況,有關資訊由判給年度翌年首日起計保持至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