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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及治安警聯合偵破街頭售假團伙 兩內地男被捕

在嫌犯身上搜獲假冒最新型號的電話及非法所得金錢

治安警察局於本月八日接獲一名市民舉報,表示於七日傍晚行經沙梨頭海邊新街時,有一名內地男子向其兜售兩部「IPHONE」手提電話,經討價還價,終以每部港幣一千元的價格,購買了該兩部手提電話,但及後發現是冒牌貨,故向治安警察局舉報,治安警察局將案件轉交海關跟進,海關接報後立即到市面巡查攔截。在治安警與海關協力下,兩名涉案的內地男子先後落網。

海關接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工作。至本月十一日,海關便衣關員在義字街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手持一部電話不斷向途人兜售,關員隨即表明身份,在該名男子身上搜出兩部懷疑假冒「IPHONE」商標的手提電話。與此同時,治安警出入境事務廳根據舉報者提供的資料,於十二日中午在關閘口岸截獲該名向舉報者售賣冒牌手提電話的涉案者,並於當日送交海關跟進,關員在該名嫌犯身上再發現兩部懷疑假冒「IPHONE」商標的手提電話及一萬多元現金,懷疑是非法所得的金錢。被海關扣查的合共六部手提電話,經品牌權利人代表鑑定,確認全部為假冒產品。

被捕的兩名男子均姓鄧,年齡分別為三十二及三十九歲,非本地居民。嫌犯聲稱,電話購自內地,購入價為每部人民幣七百元,並準備以每部約三千澳門元出售。調查發現,兩名嫌犯為親戚關係,一同來澳作案,海關將以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對兩人作出控告,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海關呼籲市民,不要購買隨街兜售之物品;若發現或懷疑有人售賣冒牌物品,請即與海關聯絡。海關電子郵箱: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853)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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