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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與供水公司簽訂附加合同 調整供水服務費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澳門自來水)於今(14)日簽署了“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該附加合同於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生效。

近年在離島區的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帶動離島區用水量迅速增長,預測2019年離島區高峰日用水量將接近15萬立方米。現時路環淨水廠的日產能不足3萬立方米,因此離島區約九成用水需要由澳門半島供應。為滿足離島用水需求的增長,保障供水安全,澳門自來水現正跟進石排灣淨水廠的建設工作。由於石排灣淨水廠的總投資預算接近十億元,遠超專營合同所要求的投資額,因此澳門自來水提出通過調整供水服務費來平衡財政負擔,建議2017至2019年供水服務費的每年平均加幅為6.2%。

經全面分析,特區政府決定適當下調供水服務費的調整幅度,具體方案為:由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每立方米的供水服務費上調0.33元至5.45元、2018年1月上調0.32元至5.77元、2019年1月上調0.31元至6.08元,每年平均加幅為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