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澳門非高等教育學校的校長及中高層管理人員掌握及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的相關條文及其他相關指引的具體內容和規範,並向學校闡述選舉的意義、法律的精神及廉潔選舉的重要性,教育暨青年局邀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廉政公署於2017年5月26日假澳門科學館會議中心舉行“立法會選舉制度講解會”。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廉政公署廉政專員張永春、廉政公署助理專員林智龍、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高炳坤、教青局局長梁勵、廉政公署顧問馮伯恩,以及有70多所學校,約250名學校領導及中高層人員出席講解會。梁勵在致辭中指出學校肩負着社會責任,一方面要嚴格遵守立法會選舉制度的規範以及其他相關指引,推動公平、公正和負責任的選舉;同時要做好公民教育工作,進一步推動澳門的選舉文化。
會上分別由唐曉峰、張永春及林智龍向學校領導及中高層人員介紹選舉活動的意義,以及選舉法中關於廉潔選舉的規定,包括對“賄選”、“有關職業上的脅迫”、“中立和公正無私”、“法人的申報義務”、“違反申報義務”及“境外犯罪行為”等定義、具體內容和相關刑責,並特別提醒學校在處理宣傳行為上需要注意的事項,期望透過學校讓師生認識廉潔選舉,推動他們正確履行公民責任。
講解會上,與會者提出與選舉相關的問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及廉政專員張永春亦逐一解答,令與會者更清晰選舉程序、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界限,以及倘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