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中小企的持續發展及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是特區政府的施政理念及方針。其中,2003年推出了「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協助中小企業改善經營條件、應對財政困難和向銀行取得融資。
透過「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商戶可獲得一筆須償還的免息援助款項,援助金額上限為澳門幣六十萬元,最長可分八年攤還。通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提供的信用保證,協助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藉此紓緩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
行政長官在《2016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及對於已償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援助款項的中小企業,提供二次援助的機會;以及建議調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的最高信用保證貸款金額;為配合落實施政報告的內容,對相關的行政法規作出相應的修訂。
透過是次修改第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向已全部償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援助款項、處於適當的營運狀況、過往還款紀錄良好及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人的中小企業,提供第二次援助的機會,援助款項的上限維持澳門幣六十萬元。
另透過修改第19/2003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制度》,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最高信用保證貸款金額由澳門幣五百萬元調升至澳門幣七百萬元,擔保比率維持為百分之七十,擔保上限調升至澳門幣四百九十萬元;同時擴大「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適用範圍,對中小企業就開展新業務而取得的融資貸款提供全額百分之一百的信用保證,而有關貸款金額上限維持為澳門幣一百萬元。
除了上述主要修訂外,也藉著是次修法機會,進一步完善法規內容、簡化行政手續以及強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批後監察機制。有關行政法規的修訂於2017年5月23日開始生效,為使中小企業及公眾了解有關詳情,經濟局將於5月25日(星期四)下午3時,於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厦7樓,舉辦公眾講解會。講解會將以廣東話進行,並輔以葡語即時傳譯,歡迎各界人士出席。有興趣人士可通過網上(https://goo.gl/3NPBhn)報名,或於辦公時間致電8798 9607或8597 2352與經濟局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