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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委員會2017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

禁毒委員會舉行本度第一次全體會議

禁毒委員會於2017年5月12日在教育暨青年局仲尼堂舉行本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由禁毒委員會代主席、社會工作局黃艷梅局長主持。主要議程包括:總結2016年禁毒委員會工作及報告委員會本年度工作計劃、報告近期澳門毒品罪案概況、“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2016年度數據、“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工作情況、以及“第60屆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會議之重要決議案,此外亦介紹第10/2016號法律禁毒法新修改內容等。

會上,禁委會首先總結了2016年的工作情況及報告近期的工作計劃,包括在本年4月中旬組織了委員前往廣東省禁毒辦進行拜訪交流,有助委員全面加深了解近年廣東省推進“全民禁毒工程”的進展和成效,有委員建議日後可加強粵澳民間志願團體的交流和合作,促進兩地社會工作專業方面的學習和實踐,共同建立禁毒防線。此外,在今年內擬組織禁委會出席本澳6月至8月期間舉辦國際禁毒日系列活動,也會邀請委員出席10月在香港舉辦的“2017年全國藥物濫用研討會”,以及11月在澳門舉行的“第27屆預防藥物與物質濫用非政府組織國際聯盟研討會”(27th IFNGO World Conference)。

根據“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資料顯示,2016年整體呈報的吸毒人數共548人,當中青少年佔6.2%,比較2015年同期減少55.3%。吸毒者濫用最多的毒品為冰毒,佔35.4%,比例持續上升。吸毒者選擇在自己家、朋友家或酒店吸毒的比例合共超過七成,顯示濫藥持續隱蔽化。吸毒平均開支為每月澳門幣7,330元,較2015年同期上升11.8%。在會上,關注青少年毒品問題工作小組也報告了戒毒錦囊計劃、手機應用程式等跟進工作,並持續關注青少年濫藥和相關問題,建議加大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的力度,以及透過民間青少年外展隊採用不同渠道,接觸有服務需要的青少年及家長,為其提供輔導及支援工作,致力減低社區對毒品的需求。

因應修改“禁毒法”的法案已於2016年12月15日獲立法會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並於2017年1月28日生效。會議上邀請了法務局介紹修法的重點內容,具體包括有幾方面:(一)提升“販毒罪”刑期下限,由3年改為5年,最高刑期15年不變;(二)加重“吸毒罪”和“不適當持有器具或設備”的刑期,由原本的最高3個月,改為3個月至1年;(三)“吸毒罪”中引入毒品數量限制(5日量);(四)引入強制驗尿措施;(五)調整法案附表所載物質,將已納入國際列管的十一類新型毒品之物質都列入本澳受管制範圍內。為配合禁毒法修改法案執行,委員會一致認同有需要再組成“禁毒法執行及跟進小組”,以研究該法案實施後及跟進各部門的執行情況,以協助委員會對禁毒工作有關法例提出意見。

此外,會上亦報告了本年第60屆聯合國麻醉藥物委員會會議的重點內容,並對已審議通過國際列管的10種物質及兩種前體進行匯報,禁委會正著手協調相關部門跟進各項事宜,期望能加快將國際已列管的物質進行本澳的立法程序,以有效地跟進新型毒品的監控工作。

出席會議委員及代表包括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何浩瀚顧問、司法警察局周偉光局長、法務局梁葆瑩副局長、社會工作局韓衛副局長和許華寶廳長、警察總局羅偉業局長助理、澳門海關鄭健聰廳長、懲教管理局何少薇處長、教育暨青年局周佩玲主任、衛生局何志榮醫生、澳門青年挑戰許康植總幹事、澳門基督教新生命團契劉展瑞總幹事、澳門基督教青年會岑慧儀助理總幹事、澳門醫護志願者協會黃劍虹會長、澳門中華教育會岑耀昌副理事長、澳門戒毒康復協會梁國偉中心主任、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曾美芬協調主任、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朱愛莉主任、梁玉華女士、瞿偉剛先生、李德先生、羅彩燕女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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