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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定期為轄下設施滅蚊預防登革熱

民署配合衛生當局派員協助清理空置地盤垃圾

為防控登革熱病毒的流行,民政總署於轄下公園、休憩區、墳場、街市及小販區大約180個地點,展開一個為期8個月之防治蚊患計劃。由4月份起,民署按計劃在轄下設施展開殺滅成蚊工作,盡量降低蚊子在設施內的孳生機會,讓市民及遊客安心使用相關設施。

由於登革熱病毒之傳播媒介是白紋伊蚊,根據其生活習性,成蚊活躍時間為早上6時至8時及黃昏5時至8時,故選擇噴灑除害劑時間亦主要安排在上述時段。為減少對環境及生態平衡構成影響,民署安排每月於屬下設施噴灑除害劑,避免過量使用,同時亦會留意衛生局誘蚊產卵指數,於蚊蟲活躍的月份適時增加滅蚊次數。

針對成蚊控制,民署使用之除害劑有3種,分別為1. 有機磷化合物、2. 氟氰菊酯(擬除蟲菊酯)以及3. 氯菊酯和S-生物丙烯菊酯(擬除蟲菊酯),各種除害劑按月交替使用,以預防蚊子對藥物產生抗藥性的效果。除成蚊控制外,民署亦會針對蚊子幼蟲作控制,在一些長期積水的地方如池塘、溝渠及集雨水井,定期放入阻斷幼蚊生長之生長調節劑(俗稱蚊砂)。至於私人地方登革熱病毒的控制方面,積聚於大廈天井、樓梯底及空置地盤內的垃圾及積水容器,衛生當局會要求業權人自行清理,在無法聯絡業權人或緊急情況下,民署亦會積極配合衛生當局,派員協助清理,而有關工作全年均會進行。

由於噴灑除害劑不能絕對滅殺蚊子,利用化學性除害劑滅蚊亦或多或少對環境造成危害,故預防登革熱的工作須以清理積水為主、化學滅蚊為輔,因此,民署會聯同衛生局持續舉辦宣傳活動,呼籲市民配合政府的防蚊和滅蚊工作,留意家居周邊環境衛生,切勿亂拋垃圾,定期清理積水,以免引起蚊蟲孳生及增加登革熱病毒傳播的風險;當在戶外郊遊或使用民署公園時,亦應加強個人防蚊措施,例如穿著淺色長袖衫褲及自備蚊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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