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摩托車頭盔符合技術標準型號核准無需更換

技術標準識別標籤一般張貼於頭盔背部,也有在內部。

《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6月13日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須經核准,違者可被罰款澳門幣600元。交通事務局提醒市民,倘若使用中的頭盔符合該法規訂定的8款技術標準之一,且經型號核准,有關頭盔無需更換;然而,為安全起見,如有關頭盔已使用超過五年,建議選購新的頭盔。

如何檢視頭盔規格

要知道使用中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市民可先檢視頭盔是否張貼有技術標準之識別標籤,且標籤顯示的技術標準是否該法規訂定的8款之一,再查閱有關頭盔型號是否已獲交通事務局審批。現階段,如市民檢視頭盔已具備符合技術標準之識別標籤,但暫未見局方網站http://www.dsat.gov.mo/dsat/helmet.aspx顯示有關頭盔型號的申請資料,一方面可自行為有關頭盔申請型號核准,另一方面可繼續留意官方網頁之更新。注意,如頭盔型號已獲審批,只是顏色不同,無需再申請核准。

已審批265款申請

截至4月21日,交通事務局已接獲425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申請,初步已有265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市民可登入上述連結查閱頭盔型號資料及式樣,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

另外,為方便市民瞭解有關摩托車頭盔資訊,交通事務局除已在電台和電視台推出宣傳廣告,印製宣傳海報和單張外,早前亦已在官方網頁www.dsat.gov.mo開通了新的專頁,介紹有關行政法規、型號核准申請手續、選購頭盔小貼士、頭盔回收,並設有問題集,歡迎市民瀏覽。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