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傳媒報道司法警察局正在處理一宗涉及本澳一動物保護團體負責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案件,本辦聲明,保安司司長也是透過網絡才得悉上述事件,對有關做法不予認同。由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保安司司長對於案件的法律定性不予評論,但是,我們認為,因相關刑事偵查員此前的虐狗行為確已構成違法行為,警隊及刑事偵查員本人都首先應在法律和道德層面上對自身的行為進行檢討,與其追究他人,更應檢討自己,這才是身為警隊的管理者和執法者的應有之責。保安司司長和本辦將按照上述理念依法督促該局處理好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