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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持續就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法規與業界交流

交通事務局與環境保護局聯合舉辦《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介紹會。

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生效,藉此進一步改善本澳道路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環境保護局與交通事務局自制訂法規前已持續與相關業界保持溝通,並於本月7日舉行業界介紹會,讓業界更清晰法規內容並進行雙向交流。

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年前已開展制訂澳門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的相關工作,並於2012年底進行了公開諮詢,聽取和收集社會各界和相關業界的意見。在上述行政法規中所制定的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除參考了多個地方的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收集分析了澳門車輛的排放數據,除充分考慮平衡保障市民健康的目的、日後法規執行的可操作性及澳門實際情況外,同時亦綜合分析了在公開諮詢時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在法規中訂定了摩托車、汽油汽車、天然氣汽車及柴油汽車的尾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以填補過去部份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的空白,進一步減少車輛尾氣排放、改善本澳道路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並提高車主對車輛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的意識。

按上述法規中所訂定的澳門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標準,預計本澳能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數量約佔總車輛數量約八成。但最終車輛之達標率仍需視乎不同車種、車主定期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是否良好等實際狀況,可能有進一步的提升。

此外,特區政府為配合相關尾氣排放標準法規的出台,亦先後公佈了第15/2016號行政法規《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提升澳門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質量至更具環保效益的歐盟五期標準,以及推出《淘汰重型及輕型二衝程摩托車資助計劃》。同時,為提升車輛維修業界的維修車輛技術,繼2014年為業界舉辦車輛維修培訓課程後,環境保護局再次聯同交通事務局及勞工事務局於今年5月再舉辦兩個分別面向汽車及摩托車的維修培訓課程,以供相關業界參與。

為加強宣傳和介紹法規內容,環境保護局與交通事務局將持續與相關業界保持溝通,其中已於本月7日舉行業界介紹會,讓業界更清晰法規內容並進行雙向交流。最後,車輛的維修保養與尾氣排放息息相關,因此,環境保護局與交通事務局呼籲車主做好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確保車輛排放達到標準,共同保障本澳環境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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