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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就廉署工作報告的回應


教青局為建立廉潔奉公的公務人員隊伍,制訂適用於局內所有人員的《廉潔守則》,並有明確的指引,以規範人員的兼任。就教青局1名教師於比賽中擔任裁判而未有作出兼任申請,局方於2016年4月收到提及相關事宜的投訴信,已立即跟進,其後於同年5月底收到廉政公署轉介舉報的來函。局方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教育暨青年局教學人員通則》的規定,對當事人提起紀律程序,並已依法作出處分及將處理結果向廉政公署作書面通報。教青局將會持續邀請廉政公署舉辦講座,以提高人員依法行政和廉潔奉公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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