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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落實選舉選票和印章設計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選管會已落實今屆選舉的選票和印章式樣,當中更優化了選票的設計,冀減少選民劃錯票的情況。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唐曉峰在會議後會見傳媒時表示,選票設計將依照選舉法規定,按各候選組別的編號,由上而下、橫向排列。為減少選民蓋錯印章位置或劃錯票,選管會修改了選票設計,包括突顯選票上蓋章的方格格線,並聽取專家意見把方格線選用藍色;同時,選民蓋印的方格位置,設計在候選組別的編號與組別名稱之間,不論是使用左手或右手蓋章的選民,皆能清晰看到所選的候選組別資料。

唐曉峰又表示,印章符號方面,則沿用上一屆選舉的“剔號”。他提醒選民必須使用選管會提供的印章,不能使用其他工具劃票,否則選票將視為無效。

此外,選管會秘書處成員日前與本澳三個視障及失明人士團體代表會面、聽取意見。唐曉峰稱,收集的意見大部份都可執行,為此,選管會將為視障或失明人士設計選票模板:模板上將設有點字,各候選組別的編號也設計為觸感立體凸出的亞拉伯數字;模板上還有圓孔,視障選民可透過觸摸圓孔選擇其心儀之組別,並在其上蓋章。選管會初步掌握本澳視障人士人數約為700至800人,稍後將統計實際視障選民人數。同時,選管會亦照顧到視障及弱視選民的需要,將在投票站內放置放大器,方便弱視選民投票時可看清選票內容。

唐曉峰續指,選管會又計劃在某一投票站,向視障、失明和弱視選民提供集中的投票安排,以便統一提供選票模板、其他所需設備,以及有專門的指引和協助,讓相關人士有多一個投票地點的選擇。據法律規定,選民按其常居住所被分配到所屬投票站,如視障、失明和弱視人士選擇到專門票站投票,則須事先通知選管會申請更改投票地點。

會上,選管會亦討論了選舉帳目的事宜,候選組別須於選舉後90日內,向選管會提交詳細選舉帳目,且須附同由本澳註冊核數師發出的帳目法定證明。

唐曉峰表示,選管會和廉政公署至今收到2宗投訴舉報,現正展開調查,稍後會向廉署作進一步了解。如投訴個案涉及調查屬保密,為確保調查能夠順利進行,期間未必有很大的空間和條件向傳媒或公眾透露。

就葡英傳媒協會去信約見選管會的問題,唐曉峰指選管會正研究回覆內容並將以書面回覆。他強調,選管會非常尊重新聞自由,傳媒亦需尊重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人若在禁止競選宣傳期間,做出宣傳行為都會違犯法律。唐曉峰表示不應限制傳媒採訪自由,傳媒有很大的靈活性作出報導採訪,但也需就某些情況多加注意。

唐曉峰又透露,預料本月內會完成訂定選舉指引的相關工作。另外,選管會與廉政公署將於4月中下旬安排選舉解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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