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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款頭盔型號申請基本符合要求 多個地點已設回收桶收集棄用頭盔

多個地點已設置頭盔回收桶

交通事務局至今接獲335款摩托車頭盔型號的申請,初步已有151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市民可登入www.dsat.gov.mo查閱相關頭盔型號資料及式樣,以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另外,交通事務局已分別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9個公共停車場設置回收桶,市民可將棄用頭盔投於回收桶內。

為使摩托車頭盔型號審批程序更加順利,交通事務局日前再次為業界召開說明會,澳門摩托車商會、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及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業界代表出席。會上,局方代表進一步向業界說明頭盔型號核准的申請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具體講解頭盔型號核准分文件和實物兩階段的審核流程、相關申請要求、網站上載申請個案的審批情況等注意事項,並就頭盔技術標準的標籤、證明文件的類型、頭盔使用期限等內容解答與會者的疑問。

至今收335款申請

截至3月31日,交通事務局接獲335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的申請,初步已完成151款審批,全部基本符合要求,其餘仍在審批中,局方會加快審批進度,完成後上載至局方網頁www.dsat.gov.mo供市民查閱。就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申請,除業界外,市民亦可以個人名義向交通事務局提出,申請時需填寫相關的技術規格表,提交該型號頭盔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及出示實物供審核。

另外,配合法規生效,為方便市民處理棄用的頭盔,首階段交通事務局已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黑橋街停車場、亞馬喇前地停車場、栢湖停車場、栢威停車場、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麗都停車場、青泉樓停車場及祐漢公園停車場設置回收桶。

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今年6月13日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帶經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以保障行車安全,否則可被科處罰款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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