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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跟進調查兩宗懷疑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


衛生局昨日(3月29日)下午接獲居民透過電話向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投訴一宗懷疑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經調查發現,事件涉及同一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家屬共60人,均為澳門居民,該機構於3月26日中午約12時30分在氹仔永利皇宮宴會廳舉行聯歡活動並進食自助餐,其中17人出現胃腸道不適病徵,年齡介乎28至38歲,10男7女,於3月26日傍晚約6時起相繼出現嘔吐、腹瀉、腹痛、噁心及發熱等症狀,部份患者曾到醫療機構就診,無重症及住院個案。除該餐次外,該機構近期沒有其他的共餐史。根據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病毒性的可能性較大。衛生局已即時將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通報至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進一步跟進。

另外,就昨天(3月29日)新聞稿公佈有關科技大學外判學生餐廳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衛生局至今聯絡到該大學藝術團及其他曾在3月26日晚於大學外判學生餐廳進餐的人士共168人。其中有85人出現胃腸道不適病徵,年齡介乎18至28歲,25男60女,於3月26日晚進食由大學外判學生餐廳提供的飯盒或於餐廳進餐後相繼出現腹瀉、腹痛及發熱等症狀,部份患者曾到醫療機構就診,無重症及住院個案。除該餐次外,各患者近期沒有其他的共餐史。根據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細菌性的可能性較大。衛生局已更新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通報至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並持續跟進事件。

衛生局表示,食物供應商在處理食物時應注意良好衛生操作守則,應確保食材和食物儲存、製作過程的安全,生的和熟的食物應分開處理。同時,為預防食物引起的胃腸炎,食物應徹底煮熟後才進食,煮熟的食物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下,經存放的食物進食前應徹底翻熱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