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今(22)日回應媒體採訪表示,對廉政公署調查報告公佈的,文化局2010年後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工作人員一事感到遺憾。
譚俊榮指,知悉事件後已即時要求文化局嚴正對待此事,並在30天内提交報告。對於廉署提出的有關建議,現悉文化局有關同事正在或已經完成財產申報。關於以取得勞務方式工作的人員去留及是否有人需問責,則尚待文化局完成報告後由法律顧問進行深入審視,亦會配合廉政公署倘有的調查。
譚俊榮進一步指出,除了要求文化局在 30天內提交報告外,社會文化司轄下的衛生局、教青局、旅遊局、社工局、社保基金、高教辦及體育局等,均須於 30天內提交報告,檢視有否存在相關情況。他重申,轄下所有部門日後必須以公平、公正及正規的方式公開招聘人員,嚴格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