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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的選舉日定在9月17日


行政長官發佈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批示,分別定出本屆立法會的選舉日及各候選名單的選舉開支限額。

今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行政長官發佈的第50/2017號行政命令,訂定2017年9月17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日。

此外,行政長官亦發佈第4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將各候選名單在2017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定為MOP 3,549,622.00(三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二十二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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