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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2月份打擊的士違規、“白牌車” 及咪錶位濫泊數據


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打擊的士違規之行動,如下:

打擊的士違規

一月份

二月份

合計

濫收車資

357宗 (約佔60.6%)

187宗 (約53.6佔%)

544宗 (約佔58.0%)

拒載

162宗 (約佔27.5%)

116宗 (約佔33.2%)

278宗 (約佔29.6%)

其他違規情況

70宗 (約11.9佔%)

46宗 (約佔13.2%)

116宗 (約佔12.4%)

合計:

589

349

938

按數據顯示,其中濫收車資及拒載行為在整體檢控量所佔比例較大(共822宗,約佔87.6%),警方仍會持續打擊有關違規行為。

而打擊經營「白牌車」共票控361宗,當中涉及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共票控322宗。

另外,根據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由今年1月1日至2月28日,治安警察局在全澳多處共檢控了1402輛在咪錶位濫泊的車輛及對其上鎖,該些車輛中有332輛需要被移走處理,而所佔用之1402個咪錶位已全部予公眾使用。透過持續執法,讓市民駕車出行時,更易"搵到位,泊到車"。

警方重申,將持續打擊的士的各種違規行為,另外,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的「叫車服務」而違法經營「白牌車」,亦屬違法,作為執法部門,定必依法執法,秉公處理各宗違法個案。政府不反對透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召喚及提供的士載客服務,但提供有關服務的必須是取得有關牌照之的士和有的士駕駛員工作證的司機。此外,提供該服務之從業員理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及《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為市民提供合法的接載服務。

治安警察局呼籲業界和市民旅客如發現上述違規行為,請主動致電治安警察局交通廳2837 4214、交通事務局8866 6363,或電郵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資料,以便跟進處理;同時提醒駕駛者,在使用公共收費車位時,除了應支付相應費用外,在停泊許可時間屆滿前應駛離車輛,公平、合理使用公共泊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