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一直高度關注都市更新工作,正以“多途並進”的方式,修訂或補充涉及的現行法律,有效推動有關工作。在聽取都市更新委員會意見後,財政局已對《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初稿進行了完善,將與法務部門積極配合,爭取將儘快進入立法程序。
法律草案初稿建議可享受稅務優惠的重建樓宇分两類:第一類為土地工務運輸局評定屬殘危樓宇又或危及公共衛生而需重建的樓宇;第二類為行政長官在聽取土地工務運輸局及都市更新委員會意見後,批示訂定基於公共利益理由而可拆卸重建的樓宇。符合法定條件的小業主及發展商,可獲豁免因重建而重複課徵的財產移轉印花稅及特别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