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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管會將就選舉事宜邀請多個政府部門進行工作會晤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15)日舉行第二次會議,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會後向傳媒表示,選管會稍後將邀請廉政公署、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進行工作會晤,商討選舉相關事務,又會與印務局代表開會,了解選票印刷事宜。

唐曉峰表示,選管會稍後將分別約見廉政公署、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領導或代表舉行工作會議,就各個部門的職能,在選舉期間的工作交換意見。廉政公署方面,選管會冀與廉政公署緊密溝通,一旦發現選舉違規行為,雙方進行信息互通,由廉政公署即時展開調查。

按照選舉法,選管會、廉政公署和治安警察局均負責處理輕微違反的行為,選管會希望就此與治安警察局商討處理方法,並會就競選宣傳期和投票日的街道、交通秩序等問題溝通,確保宣傳期和選舉日能夠運作暢順;選管會也會與司法警察局討論選舉期間出現刑事犯罪行為時,如網上誣告或抹黑行為等,了解司警進行的偵查措施。

此外,印務局負責選票的印刷工作,選管會其後也會邀請該局代表就選票的印刷數量及其他相關事宜進行會晤。

選管會成員今日在會議上,了解了提名委員會的組織程序:按照選舉法規定,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每一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為最少有三百及最多五百名本身為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的成員。提名委員會需依法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並向選管會提出確認其合法存在證明的申請,選管會將就證明或拒絕證明其合法存在作出決定。若選管會依法作出拒絕證明提名委員會合法存在的決定,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可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唐曉峰稱,選管會計劃與傳媒舉行座談會,就傳媒在選舉期間的採訪或報道事宜,解答傳媒的疑問,待選管會訂定相關指引後,會在適當時間組織座談會。

選管會稍後將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設置選管會辦事處,方便市民了解選舉資訊,並於選舉程序開展後,便利有意參選者辦理所需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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