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今日(2月14日)接獲鏡湖醫院通報一宗,及某機構職工致電本局投訴一宗懷疑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報告。
經調查發現,首宗事件涉及8名本澳居民,親友關係,4男4女,年齡介乎5至70歲。於2月11日晚上約8時曾到澳門南灣湖圍67號南灣半島地下G座西洋菜美食進餐,其中6人分別於2月13日凌晨1時相繼出現嘔吐、腹瀉、腹痛、寒顫等病徵,並分別到科大醫院及私家診所就醫,病情一般,無需住院治療。除該餐外,各人沒有其他的共餐史,據流行病學調查,其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病毒性的可能性較大。
第二宗事件涉及一間機構共35人,澳門居民,於2月10日中午約1時到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皇家金堡酒店的御膳坊進餐,其中28人出現胃腸道不適病徵,年齡介乎27至63歲,12男16女,於2月11日中午約12時起相繼出現嘔吐、腹瀉、腹痛、噁心及發熱等症狀,各人病情較輕而沒有就醫。除該餐外,各人沒有其他的共餐史。根據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細菌性的可能性較大。
衛生局已即時將兩宗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通報至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進一步跟進。
衛生局表示,市民在處理食物時應注意良好衛生操作守則,確保食材和食物儲存、製作過程的安全,生和熟的食物應分開處理。同時,為預防食物引起的胃腸炎,食物應徹底煮熟後才進食,煮熟的食物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下,經存放的食物進食前應徹底翻熱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