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區私人樓宇項目銷售樓花事宜引起社會關注,房屋局呼籲,市民欲購買“樓花”前,應瞭解有關樓宇的土地批給租賃等情況,小心注意風險;同時,亦提醒房地產中介人代理“樓花”的銷售,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情況,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保障買家權益。
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之規定,房地產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及利害關係人提供不動產的資料,如:業權狀況、土地性質,以及使用年期等。此外,倘房地產中介人銷售樓花時,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內容,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
房屋局持續對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進行監察,並透過不同的渠道作廣泛宣傳,以加強房地產中介從業者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從而提高其守法意識,尤其是“樓花”買賣方面,房地產中介人必須將從發展商取得關於不動產的資訊,包括不動產的價格和法律狀況,以清楚、客觀及適當的方式提供予其客戶。
同時,房屋局呼籲市民欲購買不動產前,應先瞭解有關不動產購買、出售等法律法規,以保障個人權益;倘市民對房地產中介的代理資格有疑問時,可要求其提供與發展商簽訂的代理銷售“樓花”的房地產中介合同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