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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金融管理局續辦《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講解會 3天共約550名業界代表出席展開深入討論

今日約有280名業界代表出席講解會

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將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衛生局聯同金融管理局繼續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舉辦講解會與業界進行全面溝通,今天(1月22日)的講解會有約280名業界代表出席,而三天來(即1月20、21及22日)有共約550名業界代表出席。而到目前為止,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已舉行了20場講解會,合共有約2000多人出席。大多數出席者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頒佈及即將實施表示支持,並就法律涉及的各項內容展開了深入討論。

衛生局李展潤局長在會上重申,《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推行並不倉促而經過多次咨詢和討論,並據此進行多次修改,才編制成最終文本,並經立法會細則性審議通過,於今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對於有部分業界人士希望醫者免刑責的要求,李展潤局長明確指出,據澳門現行法律尤其刑法典的規定,醫療行為根本不可能免刑責。至於,法律規定要設立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則可進行獨立且專業的調查和技術鑑定,藉此幫助醫療服務提供者釐清其責任所在,該委員會是一個法定組織,由資深醫學和法律專家及顧問組成,不聽從任何命令或指示,亦不受任何干預,獨立進行調查,以查明事故真相,但不能要求法庭一定要採納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因法官擁有自由裁量權。

針對有與會者擔心繳交保險金額過高,以及因強制責任保險法規仍未頒佈害怕趕不及在《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前購買保險,並提議可否設六個月的過渡期。李展潤局長表示,已制定保險金額最低限額,又建議醫護界以學會或社團形式購買,相信保費會更合理;同時重申,政府方面曾作出積極及深入的硏究,但基於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條文規定,所有配套法規(包括強制醫療責任保險行政法規)必須於2017年2月26日生效及執行。因此,政府會積極協調醫療業界與保險公司跟進有關購買保險的工作,配合法律的規定。他呼籲醫護業界人士可向所屬醫療學會和社團填寫有關購買保險的問卷,以便更快和便捷完成購買保險的事宜。

對於曾在講解會上表示會硏究過渡期而可能引致業界產生誤解,李展潤局長再度表示歉意,強調現階段當局會持續向業界介紹和講解相關配套法規的草擬內容,但草案最終仍須待行政會審議及通過。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則補充說,為回應業界訴求,配合澳門實際情況,建議修訂有關保險金額的最低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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